大熊猫 发表于 2012-7-21 17:27:07

经过都很简单啊,估计是被贼惦记了很久了,第一次是吃饭的时候,放在小饭馆旁边,在里面看着,拿筷子的工夫,瞬间就不见了! 这次是在公司电梯口,也前后不到几分钟唉!揪心:@我还是买个几百块的得了!唉!

面团 发表于 2012-7-21 17:57:26

还是那句话。车在人在。:)怪别人没有用。还是自己小心的好:P

匆匆 发表于 2012-7-21 20:36:31

额安息吧

骑乐 发表于 2012-7-21 21:02:59

只是CH的警察听到小日本丢车全城岀动,,听到同胞报案丢单车不当一回事。{:soso_e111:}

骑遍天涯 发表于 2012-7-21 21:23:02

呵呵,,,,买个小偷克星,保你爱车安全。:lol

sukelin2008 发表于 2012-7-21 21:28:44

sukelin2008 发表于 2012-7-21 21:29:12

开心每一天 发表于 2012-7-21 21:53:41

sukelin2008 发表于 2012-7-21 2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周五我参加培训,我不开车过去,你来送我回南山啊。。。哈哈!

下星期不知去哈爾濱否了,如果在沒問題

sukelin2008 发表于 2012-7-21 22:07:36

开心每一天 发表于 2012-7-21 22:11:34

sukelin20082012-7-21 22: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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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更新也太快了!贼——就一个词: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