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 发表于 2016-8-10 01:24:05

绿动(1)一一8月13日岭南水乡,山海休闲

本帖最后由 楚留香 于 2016-8-11 06:20 编辑

【主题】绿动(1)——8月13日岭南水乡,山海休闲
【简介】骑游广州南沙蕉门河绿道和番禺东涌绿道大稳水乡
【集合】20160813(周六)8:20 深圳地铁11号线碧头站A出口,8:30松福大道与高速桥辅道交叉口右
【联系】蘑菇13430947822
【Q Q】群300217260/943785655
【装备】自行车/头盔/手套/前后灯/备用内胎/其它
【出行】骑游/休闲/观光
【骑行】80-100KM
【时间】1天,当天往返

【提示】
折叠车能上地铁,山地车待定,可能要提前出发赶到集合点。
不能准时集合者请勿报名。
休闲骑行,平路均速不得超过20KM/h

【关于在活动中推行“个人救生卡”的说明】
户外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意外伤害时有发生,为了在发生紧急事件以及人身损伤时当事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需要及时获得其真实个人资料,同时又要保证这些个人隐私不被非法利用造成损害,因此本人将在以后活动中推广携带“个人救生卡”。
1.救生卡基本内容为:论坛ID、身份证号、姓名、性別、血型、身高、体重、紧急联系人、紧急联系电话与地址、个人病史(含药物反应、过敏史)、保险公司与保单号,其他个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可自行添加。
2.救生卡的形式不作统一要求,但必需结实耐用,注意防水防汗,不容易在活动中及恶劣环境下损坏,同时在需要时又能方便获取信息。活动时放在领队统一要求的地方(上衣口袋/工具包)。
3.救生卡由参加活动者自行制作,自己保管,仅在发生意外伤害或紧急情况时由领队使用,不允许任何人利用救生卡收集活动参加者的个人资料。
4.强制要求报名参加活动者必须准备救生卡。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凡报名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由发生者本人负责,组织者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活动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活动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组织者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协作及财务人员。如有意外,同伴会尽全力营救,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有相当的危险系数,强烈建议并强制要求参加的同行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链接   “骑行安心”自行车运动保险
http://cps.hzins.com/szbike/
【声明】
本活动为车友自发相约,非商业活动。活动中人人平等,都具有独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人都是领队。约伴人不能保证所选线路具有最佳安全标准, 亦不能保证该线路完全适合法律法规框架准许的骑行范围。活动中若出现不可预测的意外,约伴人和所有参加者均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意该项者参加,不同意者不参加。

古董K 发表于 2016-8-10 08:41:39

好活动!

波克 发表于 2016-8-10 09:23:07

看看情况

★曼联★ 发表于 2016-8-10 12:05:09

这是小折的节奏 :lol

桃源闲人 发表于 2016-8-10 12:31:51

顶蘑菇,跟蘑菇的活动休闲又省钱:lol

LKB 发表于 2016-8-10 12:51:58

绿动(1)一一8月13日岭南水乡,山海休闲

南沙可是我一直想去又未去过的地方,星期天不加班的话跟队。

新骑点 发表于 2016-8-12 10:10:03

好活动,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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