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天下

标题: 不再免责,组织者应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转帖) [打印本页]

作者: 林子101688    时间: 2010-11-5 13:42
标题: 不再免责,组织者应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转帖)
暑期旅游炙手可热,游客和旅行社之间的纠纷也随之增多。昨天,海淀法院法官结合侵权责任法,提醒游客注意维权。

  法官提示1

  先赔游客体现“私权优先”

  违约、财产丢失、安全受损……类似问题,旅行社不仅要面对游客的索赔起诉,很可能还要被旅游管理部门处以行政罚款。一旦两者的数额超过旅行社的偿付能力,一些小旅行社考虑到今后的生存问题,往往先支付罚款,然后以财产不足为由拒绝赔偿游客。

  对此,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解释,这一规定体现了“私权优先”的原则,即旅行社要先支付游客的赔偿款,然后再向旅游管理部门交纳罚款。

  法官提示2

  “驴友”发起者不再免责

  “驴友”自发游参与者越来越多,然而其安全问题一向受到诟病——“驴友”一旦出事,论坛网站不参与活动,无责;发起人没有受益,也无责。最后往往是“驴友”索赔无门。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官解释,法律首次明确规定,自发游等民间自发活动的组织者应对其他参加活动者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组织者或发起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其他参加者受损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第三人侵权情形下,游客可将第三人与发起人、组织者列为共同被告。

  法官提示3

  游客被断木扎伤可索赔

  游客登山时被折断的树木所伤,以前一直属于“难判”的案子。侵权责任法做出明确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解释,该法条采纳了过错推定原则,把举证责任转移给加害人一方,从而避免游客不好举证不能获赔的问题。不过,游客仍需就相关受损事实及其与林木折断之间的因果关系提交证据。

  管理人若能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林木折断的,可以免除责任;因第三人过错,如其他游客为了取景上树直接造成林木折断的,管理人也可免责;对于林木管理人和游客同时存在过错的,如游客违反景区规定爬上一棵疏于管理的老树玩耍时,发生树木折断摔伤的,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可适当减轻管理人责任。
转自:http://www.bjd.com.cn/10bjxw/she ... 0100803_630766.html
作者: 林子101688    时间: 2010-11-5 13:43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约伴还是召集,都比带着老伴出去风险大,带老婆出行有事至少不会有人投诉索赔,所以,约伴和召集比结婚更难更危险!
----这是什么歪理邪说!

完美解决方案:以后搞活动召集只约一个MM,先打个结婚证,再出发,有事就没人索赔了,活动结束就离婚。绝不会不会出现混帐门、索赔门等令人挠头的难题!
作者: 孜孜不倦    时间: 2010-11-5 14:03
顶林子
作者: cpfriend    时间: 2010-11-5 17:01
那么从此以后不可约老友出街啦!
作者: 我笑    时间: 2010-11-5 17:11
以后出门都是偶遇!不是约伴
作者: 军座    时间: 2010-11-5 17:18
这样不是都要单飞了
作者: chsz    时间: 2010-11-5 17:30
出游前统一立下生死状
作者: 理桐    时间: 2010-11-5 18:14
法官解释,法律首次明确规定,自发游等民间自发活动的组织者应对其他参加活动者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组织者或发起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其他参加者受损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第三人侵权情形下,游客可将第三人与发起人、组织者列为共同被告

细细看下,也没有说要负责。只是要尽义务。当故意或重大过失下才追究的。

这下要打击到头驴的积极性了
作者: 冬瓜    时间: 2010-11-5 20:00
回复 8# 理桐


    恩,只说有义务.还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
作者: 水含笑    时间: 2010-11-5 21:00
顶林子,我没有积极性了!
作者: 林子101688    时间: 2010-11-5 23:22
我早就没积极性了,没看见我的新藏帖怎么写的?
作者: 林子101688    时间: 2010-11-5 23:26
本帖最后由 林子101688 于 2010-11-5 23:30 编辑

签个骑行活动免责声明书吧!

  骑行活动免责声明书

声明人:***论坛ID:--------姓名:---------,性别:-------,血型:--------,年龄:-------,民族:--------,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紧急情况联系人-------,紧急情况联系电话--------,保险单号:----------

   
       本人志愿参加的 ----------- 骑行活动,活动性质及要求如下:

1、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可预测的危险性,各个参与者必须有较强的自立能力及较强的集体团队精神,并对自已个人的安危负责。
2、要有团队协作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有积极自觉的环保意识,爱护自然环境,不得破坏人文自然景观。安全、快乐、团结、互助、共同达到目标,有严重个人主义激进倾向者请退出。
3、如活动过程当中发生意外事故,各个参与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活动。
4、活动开始后所有参与者都有相互扶助、相互支持、互相提醒的义务,要毫无保留地付出自己的热心、知识、特长和其他资源来保证此次活动的成功。
5、各个参与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其他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与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本声明中关于免除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适用于所有参与人员。
6、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了让大家再次明确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7、本次活动适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 建议各个参与者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以上条款,同意并发表以下免责声明:   


一、 本人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愿参加此次骑行活动,并在“****”论坛约伴,自由结合,组队前往,该团队和约伴平台并无组织、委派等其他任何法律关系;团队中各成员均处于平等地位,所作分工仅仅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并无上下级或者指挥与被指挥关系;   

二、 本人已经充分了解活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带来的危险,地震、洪水、泥石流等地质因素带来的危险,瘟疫、疾病带来的危险,第三人带来的危险,动物带来的危险,等等。   

三、 出发前,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了约伴平台有关安全、技术条款,了解、掌握了面临可能发生的危险时应该采取的减轻和避免伤害的措施。 本声明签字,骑行活动开始后,声明自动生效,活动前或活动中主动要求,或不经同意退出本活动,造成后果的,与平台和团队无关。

四、 活动过程中遇到危险,相信团队中其他所有成员均会尽力救助。但即使如此仍不能完全避免伤害的产生时,签署本声明书后,即表示自愿放弃向召集人和其他参加活动人员,就意外伤害和刑事伤害(不包括召集人和参加活动人员参与或指使他人造成的伤害)的任何索赔主张。

五、 车辆驾驶人员竭尽安全驾驶义务仍不能避免车辆毁损、人员伤亡事故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承担各自责任,团队内部成员在诉诸法律之前,应进行充分的友好协商。

六、 本人完全清楚上述免责条款内容和后果,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同意以上声明!并已通知家人和征得家人同意之后,签署上述免责声明。



                                                                                                     声明人:--------------------                    

                                                                              
                                                                                                      201X年XX月XX日
作者: 桃源闲人    时间: 2010-11-6 09:00
作为一个成年人,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作者: 海狼    时间: 2010-11-6 16:53
听得多了,也看的多了,所以我现在只跟人家骑或自己骑.出事了确实很麻烦.
作者: 吹水壹狼    时间: 2010-11-6 19:27
。。。。。。。。。。。。。。。。。。。。。。。
作者: 理桐    时间: 2010-11-7 17:49
但是也不能因噎废食了。骑行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作者: 胡须佬    时间: 2010-11-7 22:23
只要大家开开心心,同时也要注意安全,又有团队精神,不要乐极生悲!
作者: 林子101688    时间: 2010-11-7 22:51
骑自己的车,让别人纠结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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