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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正式限制电单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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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7 11:0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看了报道深圳正式限制电单车行驶,估计单车也不可以上这些道路.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正式向媒体通报,4月1日至6月30日,深圳将在福田、罗湖、龙华等7个区、新区的部分道路限制电单车行驶。限行里程占深圳道路总长的8.05%,送水、快递等4万多辆特殊行业车辆备案后可上路行驶。

在4月1日起通告正式生效后,交警部门并不会立即进行处罚,而是将采取半个月的教育缓冲期。在4月1日至4月15日缓冲期内,将采取教育放行的方式敬告,4月16日起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457公里道路全天禁电

本次公布的限行范围涵盖了深圳的福田、罗湖、南山、盐田、龙岗、宝安六个行政区域和龙华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等不在限行之列。其中,六个行政区与龙华新区并非所有道路均限行电单车,限行范围主要涵盖了主干道、快速路以及口岸等交通繁忙、公交配套的区域。总限行里程457公里,占深圳市总道路长度(不含高速公路)的8 .05%.限行时间为2012年4月1日到6月30日,限行路段内24小时禁止电单车上路行驶。

在限行区域中,涵盖了深圳的宝安机场、深圳火车站、深圳北站、罗湖口岸、皇岗口岸、福田口岸、深圳湾口岸和福田保税区共8个片区道路。另外还包括北环大道、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等城市快速干道,深南路、笋岗路等城市主干道,条件较成熟的深惠公路深圳段、文锦路、红岭路、皇岗路、新洲路、南海大道、广深公路深圳段等城市干道。

在交警部门2月14日发出征求意见的通告后,共有508位市民通过来电、来信、邮件等方式对限电提供了意见与建议,其中支持限行的共209人,占51.2%,反对限行的共135人,占33.1%;持其他意见的共64人,占15.7%.

特殊行业统一车身颜色

在去年大运前,深圳交警部门曾发出了限电令,但因相关法律未出炉而暂停。期间,不少来自快递、送水、送气等行业人士表达了对限电后的担忧。这一问题在本次限电令中得以考虑。

深圳市交警局指挥科科长夏旭昆表示,本次限行通告中,在深圳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据统计,全市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共45306辆。在征求意见中,电梯维修以及电信装修、抢修也被纳入特殊行业管理。而快餐行业因服务半径小,基本使用自行车等情况,未被纳入本次特殊行业管理范畴中。

夏旭昆介绍,根据特殊行业管理的要求,特殊行业须统一车身颜色,其中,公共设施抢修类为深黄色,邮政、报刊投递类为深绿色,其他类为天蓝色。车辆须有载物托架,按人车对应、行驶区域进行统计、申报备案,并要求驾驶人仅在从事本职工作时方可使用且须穿着车辆使用单位的统一服装并携带身份证件、工作证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违规企业将被核减指标

为了规范特殊行业的车辆管理,交警部门除了规定须统一车身颜色以及人车对应之外,对于特殊行业的车辆违规行为也将进行制约。

其中,对一年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且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驾驶人,取消其驾驶特殊行业车辆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库;对一年内被处罚的次数占本单位车辆总数20%的使用单位,削减该单位的总备案数量5%.交警部门进一步表示,对于一年内被处罚三次的驾驶人,除了在本单位内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外,在其他单位也不得作为驾驶人。

此外,驾驶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批准的区域内行驶,不得跨区域行驶;驾驶特殊行业车辆不得载人,不得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不得违反载物规定;驾驶人应当穿着车辆使用单位的统一服装,携带身份证件、工作证件,车辆、驾驶人和联系电话应当与备案时相一致。

针对媒体提出的,限电之后,会否会产生伪装成特殊行业车辆的情况出现,夏旭昆表示,将会对人车信息录入系统方便路面民警查询,对于他人驾驶特殊行业车辆以及假冒特殊行业车辆在限行道路行驶的行为,均将依法查处。

■限行区域

龙岗区:深惠公路(深圳段)、龙翔大道、清林路、龙城中路、龙城南路、吉祥中路、黄阁路(含黄阁中路、黄阁南路);

城市快速干道: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

宝安区:宝安机场周边道路(含机场道、机场六道、航站四路)、广深公路(深圳段)、宝安大道、创业一路、裕安一路、西乡大道、航城大道、福永大道、新沙路;

南山区:深圳湾口岸片区(后海大道以东,沙河西路以西,东滨路以南,望海路以北)、侨城东路、石洲北路、石洲中路、沙河东路、沙河西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港湾大道、南山大道、前海路、月亮湾大道、白石路、桃园路、创业路、东滨路;

龙华新区:深圳北站周边道路(含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口段、民塘路留仙大道路口至玉龙路口段、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

盐田区:盐梅路、深盐路、沙盐路、海景二路、海山路、深沙路;

城市主干道: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福田区:皇岗口岸片区(含皇岗口岸广场、福田南路滨河大道以南路段、百合路)、福田口岸片区(含国花路、裕亨路及福田口岸片区其他路段)、福田保税区片区(含桂花路以南片区路段、福田保税区围网内所有路段、桂花路)、红岭路(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上步路(含上步北路、上步中路、上步南路)、华富路、梅观路、皇岗路、福港路、彩田路、金田路(红荔路口至滨河大道段)、益田路(红荔路口至滨河大道段)、新洲路、香梅路(含香梅北路)、福龙路、香蜜湖路、莲花路、红荔路(含红荔西路)、福中路、福中三路、福民路;

罗湖区:罗湖口岸片区(沿河路、北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春风路以南)、文锦路(含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东门路(含东门北路、东门中路、东门南路)、人民南路、建设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宝安南路(笋岗路口至滨河大道段)、红桂路、解放西路、罗沙公路、春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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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7 18:53:17 | 只看该作者
限制电单车是好事,限制单车的可能性不大,要不然我看了下,我出门就该扛着单车跑过几条马路才行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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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7 21:56:35 | 只看该作者
为了保护环墙,保证城市道路畅通,要限制私家车才对,请尽量少开车,多骑单车和地铁岀门。{:soso_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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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7 22:10:18 | 只看该作者
电单车杂乱,不是说限就限。最多别人不开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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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7 22:32:33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意思是最近会抓得比较严,估计上机动车道是真要罚款,各位骑友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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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7 22:48:09 | 只看该作者
被逆行的电单车撞过两次的冒个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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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7 23:28:41 | 只看该作者
快递费要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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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00:25: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任我行天 于 2012-3-28 00:38 编辑

我没回过别人的帖子,看了楼上的几位回帖,也许现在我们对骑电动车的确实有点偏见,但今天我站在骑电动车的普通老百姓的角度上说几句话:
对于一禁再禁的政策,我真的很想暴些粗话,但还是理智下去了。虽然我没骑电单车,但我极力反对禁止电动车,电动车乱像是事实,我承认,但这是缺少管理或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试问开私家车的能个个遵守交通规则吗?路上随意掉头和闯红灯的等等陋行总会有,如果红绿灯处没有电子眼又会怎么样?乱就需要管理,政策管理体制下要容忍一定程度的“乱”,而不是一乱就要禁,以禁代管,管理者还省事,这是决策者一惯的思维和作风,禁只是把人们的陋习掩盖了,而不是去改善它。国家现在提倡节能减排,但在政策导向上却把节能减排的交通工具给禁掉了,相比现在的汽车业,大排量的,高端的,豪华的进口车却卖得异常火爆,难道3.0,4.0甚至6.0排量的汽车是节能的吗?减排的吗?难道一个小小的电动车,摩托车就对社会构成了那么大的伤害吗?世界上哪个国际化的城市禁摩的?我们应该为自己现在还能骑骑单车欣慰,而那些像美国的哈雷摩托车文化一样个性飞扬的追求自我的摩托车爱好者和那些骑电动车的老百姓就没有我们走运了,禁摩禁电方便了管理者却苦了普通老百姓,剥夺了一部份人使用电动车和摩托车这种便捷的节能的交通工具的权力,用国外的话说:这是有违human rights的做法。

还是说电动车这种“低级”交通工具与深圳这个“国际化”大都市格格不入?深圳,刚刚建起了那么几橦高栋,就美其名日“国际化”,它还远远不够!还差远了!一个禁摩又禁电的城市,一个开私家车上班都比坐地铁便宜的城市,还高调地喊什么绿色出行?简直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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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01:09:34 | 只看该作者
人力自行车是不受限制的。。。放心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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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08:42:42 | 只看该作者
任我行天 发表于 2012-3-28 00:25
我没回过别人的帖子,看了楼上的几位回帖,也许现在我们对骑电动车的确实有点偏见,但今天我站在骑电动车的 ...

作秀和一刀切是管理者的一慣作風。哪會為了下層百姓的生計和便捷為前題呢?嘿嘿如果真有哪天.中國非當今的現狀..習慣就好。偶爾憤青圾表示還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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